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2-02-2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

室的相关文件和要求,我校现将2012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项目主要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申报,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每个团队不得超过5人,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项目主要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专科生申报,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每个团队不得超过5人,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具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向上推荐。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资助项目在申报书中必须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形式;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形式。

2.项目研究期为一年,项目申报人在离校前必须完成项目研究。项目验收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的总结报告,佐证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项目经学校评审公示一周后,报送省厅。

4、学校将与每一个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该项目相关事项。如项目最后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学校将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终止该项目,同时暂停该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所有实践教学相关课题申报资格。

6.每位学生、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称)限参与、指导一个项目申报。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3月4日前将各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至16号楼203办公室雷超处,上述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档(雷超OA邮箱),将统一交至科研处。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新苗-附件1.doc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新苗-附件2.doc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新苗-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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