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确保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巩固和提升评估整改成效,根据学校《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继续落实评估整改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若干意见》(教务处〔2012〕5号)要求,强化毕业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深入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应用性改造。
(1)选题紧密结合工程、生产和社会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难度、工作量适当。选题字数不超过20个字为宜,并做好题目的英文翻译,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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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任务书下达,根据专业特点,明确主要任务与目标,对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化;
(3)毕业设计(论文)应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各专业必须达到100%;
(4)强化指导资格与工作量监控,增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
2.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原则上在12月31日前完成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根据学院《关于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具体细则》(浙树大生环学院〔2018〕17号)(附件),符合要求的同学可以申请学术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上交的材料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校审核,最终替代名单以学校公布的审核名单为准。
3.根据学校二级管理合格考核要求,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开展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计入二级管理合格考核评分。
二、进程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1. 第4周:完成2020届毕业环节进程安排;完成实习动员和进入企业实习(实验室实验),完成学生第一轮选题工作;
2.第6-9周:完成学生选题工作,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任务书下达时间统一为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前,各专业上交“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除成绩项外的各项都要填写;
3.第10-12周:完成学术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申请和学院初审工作;
4.第14-16周: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
5.第17-18周:企业实习学生提交该手册给指导老师;
6.18周前,完成开题报告答辩。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1.第1周:毕业生返校,做好毕业实习动员工作;
2.第2周至第8周:毕业实习,学生初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8周做好本学院中期检查工作;
3.第9周至第11周:指导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学生在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完善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中成绩外的所有内容并报教务处审核;
4.第12周至第13周:5月17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第14周:5月21日前,各专业教研室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电子稿和其他书面材料并报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正方系统录入,评选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 第16周:6月3日之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和其他书面材料。
7. 第17周:毕业教育、毕业典礼。
8. 第18周开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查。
附件:1.生环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
2.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
3.关于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具体细则(浙树大生环学院〔2018〕17号)
4.毕业论文(设计)模版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