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要求,学院依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文件以及《关于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具体细则》(浙树大生环学院〔2018〕17号)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指导老师审核、学院审议,同意洪明来等69位同学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
联系人:金建昌,88297099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