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同学:

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2021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附件2)和生环学院《关于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具体细则》(浙树大生环学院〔2018〕17号)(附件3,符合要求的2021届同学可以申请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上交的材料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校审核,最终替代名单以学校公布的审核名单为准。

申请替的学生请提交《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刊发的论文(作品)、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专利证书(含说明材料)及其电子材料等。参与形式为“主持”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参与形式为“共同合作”的,需提供《学术成果使用授权书》(附件4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请尽早提交申请。

联系人:李老师,88298549,拱宸桥校区14号楼203办公室

 

附件1: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论文暂行办法

附件3:关于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具体细则

附件4:学术成果使用授权书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