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学院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岗在职的事业编制、学校编制、科创中心教职工和各种形式全职聘用的教职工,交叉院聘用人员由交叉院自行考核。其中,党政一把手由学校负责考核。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对每位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师德师风表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师德师风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
2、考核等级: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均控制在考核人数的15%。产假、病假2个月及以上、事假1个月及以上、享受奖励假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优秀。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级、增资、奖惩、续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3、本年度新进教职工,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年的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经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挂职、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参加本年度考核,参考其在外表现情况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4、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应评定为不合格。
①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② 累计旷工两天及以上的;
③ 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④ 发生教学责任事故两次以上或严重教学事故一次以上的;
⑤ 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⑥ 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考核程序
1、部门考核推荐:各部门(基层教学组织、行政管理)根据教职工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推荐并排序(原则上优秀比例为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部门 | 参加考核人数 | 其中不定档次人员 | 考核优秀拟推荐名额 |
环境工程系 | 20 | 王清谚、陆可人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13 | 张爽 | 2 |
应用化学系 | 18 | 李航杰、汪子孺 | 3 |
生物工程系 | 10 |
| 2 |
食品系 | 17 | 戴王力 | 3 |
生环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 6 |
| 1 |
生化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 20 |
| 3 |
智能分析与交叉创新系 | 6 | 黄路宽 | 1 |
行政管理 | 10 | 陈斯达、江天、刘灵秀 | 2 |
合计: | 120 | 11 | 20 |
▲考核推荐原则:
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原则上为本部门2025年度教学、科研、育人考核需达到同岗级要求,并综合考虑学院服务日常表现情况,择优推荐。
行政人员:综合考虑履职情况、工作表现进行择优推荐。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18名)审议并确定优秀名单。
3、学院内部公示。
4、材料交学校人事处。
四、考核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教职工考核推荐工作,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个人考核登记表采取线上填写方式,访问地址为统一门户-师生服务中心-教职工考核(https://fw.zjsru.edu.cn/gemini/sys/jzgndkhsq/index.do),由学院审核后打印汇总上报校人事处。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