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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临近,每学期的科研统计工作即将展开,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做好2011下半年的科研成果汇总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布置如下:
1.统计时段:2011年7月1日――12月31日。
3.组织单位:①10个教学单位,人员包括教学单位在编人员和业务归口人员,由各教学单位科研秘书负责;②其他,人员指除10个教学单位以外的人员,科研成果直接报各科研统计员或科研处。
4.统计内容和标准: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浙树办科【2010】41号文件)执行。(2010年6月修订)
5.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将由科研处委托浙江省信息科学研究院统一检索。
6.上交材料:科研统计表(电子稿和打印稿);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出版的著作、教材;获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务必将材料送交科研处。
科研业绩统计表(见附件一),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汪群龙联系,电话:88297036
科研业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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