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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和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实施办公室决定于2013年继续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我校也已经在2012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备通知》,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对象
以上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毕业班的同学不能申报)
11月23日-11月29日前进行入选项目校内公示及完成申报材料完善和报送。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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