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5年度省财政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库与2014-2015年度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日期:2013-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浙江树人大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2011-2020年)中的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在教学服务型大学的新定位下,结合本学院专业(方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培育,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好2013-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包括2014-2015年度校内实验室建设准备项目与2013-2015年度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的准备项目。
(1)申报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请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附件1下载);
(2)申报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的准备项目,请按照《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2010〕347号文件)格式(附件2中的附2下载)。本轮申报安排部分资金预算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请相关部门一并做好申报工作。每个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一般控制在100-200万元之间,由于该类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计划执行,一般不允许更改,所以各教学单位须对配置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以及适配性等要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2、由于预算要求精细化,预算调整幅度很小,要求各申报项目计划准确,设备必须基于教学需求提出,对于项目中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台套数、单价、金额以及参考厂家尽量做细做实。(设备采购预算表请用excel文档,请见附件3)
3、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相关计划,组织好项目申报的论证工作。(附件4)
4、做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附件5)
6、上报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学院汇总)、申报书(封面上主管领导签字并部门盖章)、项目论证意见、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等纸质材料一份与电子文档(发张珍珍OA邮箱)。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