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老师:
毕业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估的重要对象,为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特强调以下要求:
1.指导老师在3月19日前将毕业生信息表填好发给教研室主任,以备教务处3月底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2.毕业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切实做到与指导老师研究方向紧密结合,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确定题目后由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含企业实习学生)。
3.各指导老师应该根据学校要求,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安全检查和论文指导,至少保证每周一次到学生中答疑、指导、检查工作情况,要检查学生毕业作业的进度、质量,并及时解决学生在毕业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每次检查情况应记录在案。
4.请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和材料上交:
(1).2014年6月底 进行指导老师和毕业学生的双向选择,完成指导老师的任务安排;
(2).2014年11月初 完成学生第一轮选题工作;
(3).2014年12月初 完成学生选题工作,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的撰写和外文翻译;
(4).2014年12月底日前 完成开题报告的答辩和毕业实习的动员工作;
(5).2015年4月底结束毕业实习,同时学生初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6).2015年5月11日之前 毕业生返校,学生在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集中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务必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7).2015年5月29日之前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2015年6月5日之前 整理汇总并上报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和其他书面材料,评选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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