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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实验室(中心)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实验室开放项目专题)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院教改项目立项的通知》,2021年度立项的7项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和4项院级实验室开放项目已到期,现将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学分记录表(附件2)(各项目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见附件3),并提交开放项目支撑成果材料(含结题报告等)等材料,于2022年5月13日前交学院教学办(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发送电子版)。学院学校将组织结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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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