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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考核工作及上半年考核奖发放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体现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2017年上半年考核奖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7年上半年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不包含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工作副院长。 二、考核奖人均标准 1)事业编制:5000元/人 2)学校编制:3000元/人 三、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考核奖需按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酌情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 1.为了按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拉开档次,将在人均考核奖中提出5%作为适当拉开档次的奖励额度。 2.用于拉开档次的考核内容:(考核奖的5%部分) (a)13%用于行政人员平时加班,参与其他专业、学科建设等的服务性工作奖励。 (b)87%用于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参与学院行业学院建设;申硕、学科工作;国际合作等工作的奖励。 (c)扣款项目:会议请假(事假50元/次,病假25元/次)。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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